省级有关单位、各省属文化企业、各市(区)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有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陕办字〔2022〕15号)、《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陕文改发〔2019〕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要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43号)范围,主要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特别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促进新技术与内容生产相互渗透融合等企业应对疫情转型升级的项目。
二、 申报条件
(一)文化旅游类项目投资一般在2亿元以上,文化装备生产和消费终端生产项目投资一般在1亿元以上,内容生产项目投资一般在2000万元以上。在抗击疫情中以实际行动和专业优势为抗击疫情助力,彰显文化企业责任与担当的项目,有重大社会影响、能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填补我省文化产业空白,以及具有较大出口潜力的项目,不以投资总额为评价标准。
(二)项目申报主体须在省内依法设立,注册登记2年以上(含2年,截至2021年12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类社会组织。近三年因违法违规受到有关行政处罚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求,有明晰的建设开始和完成时间,有明确的目标市场,有合理的盈利预期,已完成可行性论证,具备一定实施基础,启动实施且尚未完成,实际投资已超过项目全部投资总额的20%。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税务登记证;
(四)申报单位近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
(五)项目可行性报告;
(六)申报单位相关从业资质证明;
(七)按照有关规定,项目须经宣传、发改、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电影、出版等宣传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材料;
(八)按照有关规定,项目须经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和审批材料,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材料;
(九)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一)省级单位对省本级和本系统申报的项目汇总审核后,分别报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省属文化企业集团及所属企业申报的项目,由集团汇总审核后,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其他文化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类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推荐指标
省文旅厅5个,省广电局、省文物局各3个,西安市10个,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各5个,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各2个,省属文化企业各3个。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质量谋划项目。要围绕新技术成果谋划项目,围绕产业链优势谋划项目,围绕我省文化资源禀赋谋划项目,围绕补齐发展短板谋划项目。要围绕战略规划、明确责任、积极对接相关部门。
(二)各有关单位要对所报项目对项目的社会舆情、意识形态进行跟踪了解、分析研判。
(三)省级建立省级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库,2020年《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2021年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直接入库:已列入2020年《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的2个项目和《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定2021年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通知》(陕文改办发〔2021〕4号)的20个项目,由各项目单位登录陕西文化产业协会网(/)进行填报直接入库。
(四)省级建立“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列入项目库的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各项目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联络人一览表》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列入项目库的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行年度考核。
(五)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推荐具有较强实力和较好成长性的文化单位实施的、具有直接投融资需求或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拟纳入国家和我省“十四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的项目;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基建项目;建设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等项目。
(六)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5月17日前报送项目材料、上报文件各1份、《2022年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汇总表》、《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联络人一览表》。
(七)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督促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材料完整性逐项进行审核。重要材料缺失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概不再通知补件,作无效申报处理。
七、考核与激励
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列入项目库的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优秀的项目给予表彰和一定资金奖励,并优先推荐进入中宣部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各地各有关单位也要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考核激励机制,将本单位本地区重大项目高质量发展纳入考核范围。
联系方式:贾宏伟 63905922
陕西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
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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