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委宣传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围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行动方案、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陕西省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字〔2023〕33号)《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陕文改发〔2019〕5号),经研究确定“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中心系列公建项目等14个项目为2023年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见附件)。请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区)委宣传部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政策环境,支持加快发展。结合项目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针对性政策举措,在土地、税收等方面进一步优惠,千方百计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二、加强考核检查,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项目单位按季度、年度向省委宣传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省委宣传部将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委托第三方检查等方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发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23年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认定表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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